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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育建设
学生德育(全人格成长)评分实施办法

发布时间:2015-04-16 23:18 信息来源:www.czklps.com作者:郴州科龙职业技术学校点击量:

学生德育(全人格成长)评分实施办法 

   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激发学生的创造力量和唤醒学生的生命感及价值感,培养学生成为一个社会的合格公民,成为一个有梦想、有自信、有诚信、有爱心、肯勤奋、勇敢的高素质技术人才,能适应各种工作岗位的合格建设者,按照本校学生培养目标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德育评分的原则

   学生德育评分应坚持实事求是,民主与集中相结合、主观与客观相结合、奖分与扣分相结合和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。

二、德育评分的内容

   1、政治素质: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,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积极要求进步。

2、思想品德:作风正派、诚实守信,尊师爱友,文明礼貌,举止得体,勤俭节约,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,维护社会公德,爱护公共财物,讲究公共卫生,养成文

明习惯。

3、学习态度: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遵守课堂纪律,上课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无故缺课,不抄袭作业、缺交作业,学习勤奋刻苦,积极参加自习,注意理论联系实际,不断提高动手能力。

4、遵纪守法:遵守国家法纪,维护社会秩序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,自觉抵制黄、赌、毒等不良诱惑;不打架斗殴、不赌博、不观看黄色影视与书籍、不违犯考试纪律等。

    5、集体观念:积极参加校、班级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、各项文体活动,集体观念强,热心为集体服务,积极承担学校布置的社会工作并努力做好学生干部、社团干部工作。

 6、综合素质及能力:认真学习全人格成长课程,不断反思、总结,调试好心态和改变自己的不良生活和学习习惯。积极参加校、班级组织的演讲、分享活动,活出一个具有九点(激情、承诺、负责任、共赢、欣赏、信任、付出、可能性、感召)领导力的自己。

三、德育评分的方法

    1、每学期根据德育评分内容,采取班级学生每学期互评(20%比例)和辅导员(班主任)与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组成考核小组每月测评(80%比例)相结合的方法。德育评分六项内容,政治素质、思想品德、学习态度、遵纪守法、集体观念每项15分,综合素质及能力25分,共计100分。

2、班级学生互相测评打分,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,一个最低分,取平均分的计算方法,评出“优秀”(91分以上)、“良好”(71分~90分)、“合格”(60分~70分)、“不合格”(60分以下)四个等级。辅导员(班主任)和班、团主要学生干部组成班级德育评分小组测评打分,主要采取依据平时现实表现情况和奖、罚情况,每月登载予以定量考核,在基本分80分的基础上予以加、减分。每学期学生互评分和班级考核评分计算之和,则为学生德育最终评分。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加分:

1)见义勇为,敢于对违法违纪行为检举和斗争,及时汇报影响学校稳定与安全信息的行为,视其影响大小加2~5分;(以表扬信、表彰决定或登记证明为准)

2)在国家和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能挺身而出,视其影响大小加6~10分;(以表扬信、表彰决定或登记证明为准)

3)对不文明现象敢于批评和制止,视其影响大小加1~3分;(以校、班记录和班主任(辅导员)记载为准)

4)拾金不昧,做好人好事受校或班主任(辅导员)表扬的,加1~3分。(以感谢信、证明或登记材料为准)

5)寝室内务卫生每月评比获“优寝”,其寝室长每次加2分,宿舍成员每次加1分;每学期最高加6分;(以校风督察队检查记录为准)

6)参加公益活动(如义务劳动、义务献血活动、志愿服务活动、献爱心捐款活动等),视其影响大小加1~3分;(以校、班、团学会登记记录或有关证件为准)

7)参加学生德育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视其影响大小加2~5分;(以校、班、团学会记录为准)

8)参加《学生手册》考试,80分~90分的加2分,91分以上者,加3分;(以学生工作处成绩记录为准)

    9)参加《全人格成长课程》考试,80分~90分的加3分,91分以上者,加5分;(以学生工作处成绩记录为准)

10)新闻宣传表现突出的,积极投搞并采用的:校广播站和校园网站每篇1分,每学期最高加6分;校级刊物(校报、团学简报、本校信息刊登的)每篇1分,每学期最高加10分;市级正式刊物登载的,每篇加5分;省级以上正式刊物登载的,每篇加10~15分。

11)关心学校改革、建设与发展,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者,视其重要程度,每条加2~6分;

12)参加学校各项竞赛活动的个人前三名,分别加3、2、1分;参加市级各项竞赛活动的前五名,分别加6、5、4、3、2分;参加省级各项竞赛活动的前八名,分别加10、9、8、7、6、5、4、3分;参加国家级竞赛活动的前八名,在省级竞赛活动加分的基础分加一倍。参加各种竞赛获团体名次,其参加者分别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。

13)受到班通报表彰的,每次加3分;受到学校通报表彰的,每次加4~6分。

14)获学校荣誉称号(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等)者,加6分;获市级荣誉称号和省级荣誉称号者,分别加8~12分。

15)校级学生干部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加3~5分;班级干部、寝室长视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,加1~3分。

16)各班可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制定班级学生德育加分细则;每学期每人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0分(含以上所有加分的总和)

17)凡符合加分的同一内容或竞赛活动,只能按最高项规定加分一次。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予以扣分:

1)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者,每次扣5分,每学年累计达3次者,“政治素质”内容一项为0分;

2)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、集体活动和布置的公益活动者,每次扣2分。

3)违犯政治纪律,参与非法集会、游行、静坐、集体上访,张贴大、小字报者,每次扣5~15分;情节严重者,“政治素质”内容一项为0分。

4)不服从管理,无理顶撞或辱骂老师、学生干部的,每次扣5~10分。

5)无故破坏公物,视情节轻重,每次扣5~10分。

6)违反学校规定窃电,认识态度好的,每次扣2分;认识态度不好者,每次扣5~10分。

7)根据考勤、检查或抽查情况,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,旷课(含晚自习)1节扣3分,睡觉1节扣3分,玩游戏扣3,不参加晨跑扣2分,不按时交作业每次扣2分。

8)不遵守课堂纪律,上课使用手机或大声喧哗、在课堂上走动,每次扣2分。

9)恶意拖欠学费(无任何理由的),每次扣10分。

10)未经宿管人员批准,私自调换床位或房间者,每次扣1~3分。

11)未经请假擅自晚归者,每次扣3分;外宿一次扣4分,通宵上网未归宿的,每次扣5分。

12)评为“差寝”宿舍成员,每人每次扣1分,寝室长每次扣1.5分。

13)男、女互串宿舍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的,每人次扣3分。

14)擅动消防设施(设备)的,每次扣3分;情节严重的,每次扣5分。

15)受校通报批评的,每次扣3~5分。

16)受学校处分者:警告的一次扣4分,严重警告的一次扣6分,记过的一次扣8分,留校察看的一次扣15分。

17)其他违反《学生手册》的行为,视其情节酌情扣1~10分。

18)同一事项扣分,不重复计算,只取所扣最高项分。

四、德育评分的要求

1、各管理部门及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德育评分工作的领导,成立学生德育评分领导小组。每学期公布一次学生德育评分成绩。

2、每学期德育评分低于60分,不得参与评先评优、评定奖、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工作,不得推荐征兵等工作。

3、每学期德育评分不及格,必须缴纳重修学费(每学期2000元),参加开学前的补修考核(主要参加思想品德课培训、《学生手册》和《全人格成长课程》学习考试);否则不能取得毕业资格,只发结业证。

4、各管理部门及班级平时应注意记载学生政治素质、思想品德、学习态度、遵纪守法、集体观念和综合素质及能力等方面的实际表现,每月辅导员(班主任)应通过班会公示一次奖、扣分登记情况。

5、学生相互测评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自我检查、自我教育的过程。测评前,各辅导员(班主任)应做好动员,教育学生端正德育测评态度,实事求是地评价他人。

6、班级德育考评小组评分统计和学生德育互评,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上学期学生德育成绩进行一次评定,各管理部门在开学后第二周将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备案。

7、学生德育成绩评定后,应在班级予以公布;学生有异议可在公布后三天内向辅导员(班主任)查询,管理部门组织复核。

8、学生德育成绩分数,由辅导员(班主任)在学生《学年鉴定表》上予以登记,并记入学籍档案中。

五、附则

1、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各类注册在籍学生。

2、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

3、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实施。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